恐怖的情殺,總是能吸引社會新聞讀者的目光。

我常看 Google News 的原因之一,就是它匯總各家媒體的大鍋炒能力,有藍有綠有非藍有非綠,有質報,有量報,有爛報,甚至沒聽過的海外華文網路媒體,都能夠蒐羅進來,講好聽點就是『海陸大餐火鍋湯』,講難聽點,就是『吃噴』。

同一則新聞,你可以看到各種不同的描述方式,用或有差異的報導角度。而在這件恐怖情殺的諸多報導裡,除了『吃噴』的實際體現,(對細節不厭其煩的描述,反正豬愛吃,新聞就有市場),每個人看過後浮上心頭的感慨,或許是『情關難過,心傷難了』這句話吧。

曾經在情路上仆偃跌爬,跪著痛哭過心碎過的人,應該會慶幸,自己從加害人/被害人的思考盲點裡掙脫出來,只把它當成人生階段般地走過來。

或許是酸楚難忍,連回憶之際都會令人窒息暈眩的往事,但重點是,它已然過去,而生命依然健在。



《壹蘋果網路新聞》
婦團:2天1起戀愛暴力或情殺案 宜預防
(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十日電)現代婦女基金會今天公布最新統計調查指出,從去年一月到今年六月,新聞媒體至少報導兩百六十四起戀愛暴力或情殺案件,平均每兩天發生一起,共三十六人喪命、波及範圍多達四百七十六人次受害,社會宜有效因應並預防更多悲劇。

現代婦女基金會下午公布「愛你愛到殺死你—戀愛暴力與情殺新聞事件調查」指出,一年半來,平均每月有十四點七件戀愛暴力、分手暴力或情殺事件被報導,平均每月至少有三件殺人未遂與殺人致死的致命案件,這已不是風花雪月情關難過問題,而是兇殺案件,顯示台灣社會正面臨非常嚴重的親密關係暴力問題,宜有效因應並預防更多悲劇。

這項調查發現,一年半來新聞報導戀愛暴力與情殺案件被害人,以女性為大多數,傷害範圍經常波及其他親友;兩造關係四成五五為情侶,四成三二為前情侶;另同居人與前同居人合佔約百分之五。

其中自殺案六十件,含男性三十一人、女性二十九人;其餘兩百零四件有一百八十五名男性加害人,超過百分之九十;女性加害人十九人佔約百分之九。被害人共兩百一十三人,其中女性一百八十六人,佔九成二五。

戀愛暴力或情殺的前三大原因,調查結果「對方提出分手」有一百七十二件,佔六成五二;「對方另結新歡」三十三件,佔一成二五;「雙方口角爭執」十七件,佔百分之六點四四。另外,想「報復對方」及「金錢債務糾紛」、「復合不成」、「懷疑對方另有新歡」與「感情糾紛」各佔百分之一點一到百分之四點九比例。

其中最嚴重的「殺人致死」案三十四件,佔百分之七點一四;其他有八十一人次「恐嚇威脅」佔百分之十七點一,含殺害對方或其親友、威脅性侵害、公布性愛影像、恐嚇取財、毀損財物、持刀械恐嚇及威脅散布不利言論等。

另七十六人次以「傷害」甚至「殺人未遂」方式加害,佔百分之十五點七;還有精神虐待、妨害自由、強制性交、涉及公共危險以及毀損財物、搶奪、強盜、竊盜、妨害祕密、誣告、強制罪、侵佔、詐欺等。

兩百六十四新聞中,「殺人未遂與殺人」的情殺新聞五十四件,發生比例高達兩成,被害人共六十三人。

情殺案加害人以男性佔絕大多數,有五十二人。被害人女性有五十四人,男性九人,不只當事人受害,親友也受牽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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