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夜在中視新聞就看到這則新聞,只是沒興趣細看又看得沒頭沒尾,還以為就詐欺仙人跳之類的桃色糾紛,剛剛才明白,原來是「這樣」。

相親點排翅,三十七歲櫃姐「吃定」八十八歲老牙醫
聯合報╱記者王宏舜/台北報導

八十八歲老牙醫和彭姓女子相親,彭母一同到台北喜來登飯店用餐,女方原本說吃清淡點,到餐廳卻狂點龍蝦、排翅,消費一萬四千元;老牙醫認為不該全由他埋單,付了身上僅有的三千元,結果被飯店控告詐欺。

老牙醫氣憤地說,當天在喜來登的辰園餐廳點了十一道菜,他只叫杏仁茶油條和湯包,其他都是女方點的,更誇張的是,這對母女離開時還外帶三樣點心,沒道理都叫他埋單?他付三千元已足夠,不足的部分,餐廳應該向彭女追討。

辰園餐廳副理吳國聖表示,當時老牙醫要求賒帳,曾說「等我下個月收了房租再拿來還」,老牙醫是那次消費的埋單人,因此只告他。警方則認為,若是故意賴帳,所有用餐者都可能是詐欺共犯,這對母女暫時被列為關係人。


明明這只是你情我願的事情,卻鬧上晚間新聞。而吃飯誰付帳,更是你情我願為前提的相處之道,不管是家長付帳,男人付帳,主管付帳,各式各樣的場合,充斥著各式各樣的對等關係,只要這些關係人彼此願意、開心就好,難以用「約定俗成」的大帽子,去扣誰該買單。

如果是我付錢,我會希望出錢出得開心,付出能夠有對等的尊重,至少不要是敲竹槓式的對待。況且假設我口袋只剩三千元,想要約攤結伴到飯店打牙祭的念頭接近零,更不可能在同行人狂點魚翅龍蝦的情況下,不提醒對方,而又強出頭去買單,老牙醫還提到「下個月收房租再來還」,八成是被薛凱子不滿,想故意引來訴訟,把事情鬧大,反將女方一軍。

才一頓飯的時間,男女相處的關係都變得如此劍拔弩張,付錢付得不愉快,至今任誰買單都是怨氣沖天,這種一萬四千元的大餐吃得太痛苦,金錢之外的代價也太高,只是事前雙方竟然都沒人想到這種苦果。

還有,跟八十八歲男人吃飯相親,為什麼三十七歲女人沒想過要買單或借錢給對方付帳?也或許,她赴會的目的只是那一餐罷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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