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型機車該不該上高速公路,最大問題在於技術上的執行能力(如違規取締與收費站暢通等等),以及駕駛人的守法決心,如此而已。

剛看到一堆重機愛好者與路人甲乙丙在筆戰,許多人抱著重機騎士繳高額稅率卻無法使用高速公路的偏差看法,實在謬之大矣,不是稅金的公平性問題,是保障每位國道用路人權益及安全,才該列為首位。

重機騎士無法安裝現行 ETC 電子收費系統,不管是取票或找錢,都比汽車駕駛人耗時,想讓收費站保持一定暢通流量,電子收費系統得想另一套辦法來沿用才行。還有高承載的措施,是否重機利於疏緩車流,實施期間該鼓勵或禁制,這都需要研究。

單純以技術規格而言,重型機車早就該行駛高速公路了,四百 cc 以上重機,加速性及巡弋能力,甚至比一般國產中型房車還優異。

值得留意的是,某些強風路段,重機會不會有側風襲倒,或被迫減速保持平衡的問題,機車在一般路面常遇到,某些季節濱海的風口路段,沒風罩的街車,平衡加速性比有風罩的仿賽重機糟糕的情況,但以西濱快速道開放重機行駛數年來,因此肇事的見報率,未若想像中嚴重,或許現行速限對這顧慮來說,還不構成問題。

至於重機上國道,會不會提高肇事率,該不該固定哪條線道行駛,黃牌騎士能否上路,許多問題需要規範疏理,國外騎士不見得每個人都技術高超,但無限速高速公路依然有重機上路。所以守法與被迫守法的行為(高額罰款與執行效率),才是保護用路人雙方的前提。開放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,不是肇事率高不高能夠扯出結論的,(肇事率要降低,封閉國道最低了),比較正相關的是,駕駛的守法決心,還有濟助這點的取締違規執行效率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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